(文 岑少宇)千呼万唤始出来!多年以来,民间一直提议为国家荣誉制度立法。如今,人民代表大会终于顺应民意,在周一起举行爵士击败掘金,继续领跑西部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审议《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草案》。
这几天,不断有振奋人心爵士击败掘金,继续领跑西部的草案内容被披露出来:国家将在国庆等重大节日、纪念日,举行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仪式;国家荣誉称号名称将冠以“人民”两字;国家将设立国家功勋簿,记载获奖者事迹;将外国人纳入国家勋章授予范围。
功勋制度先从军队讲起
中国并非完全没有功勋制度,1955年颁发的八一勋章、独立自由勋章、解放勋章,就是军事荣誉体系正规化的初步尝试。三种勋章分别授予中国工农红军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战争的有功人员,都分为一二三级。另有对应的奖章,比三级勋章更低一级。
左起八一勋章、独立自由勋章、解放勋章
1988年,又颁发红星功勋荣誉章、独立功勋荣誉章、胜利功勋荣誉章,分别授予上述三时段内参加革命的军队离休干部。
但这些奖章都是发给建国前的有功人员,建国后立下功勋的,基本就靠新闻上时常听到的革命烈士,一级英雄、二级英雄,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以及各类纪念章来衡量。
例如,这次天津火灾中牺牲的杨钢就被公安部正式批准为革命烈士,正在申报追记一等功,申请“献身国防金质奖章”。
金、银、铜质“献身国防”奖章
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二章中,规定了对个人和单位的奖励项目: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以及获得奖励的条件,和授予奖励的权限等。
该章第七节还专门规定了纪念章的颁发事项。纪念章包括国防服役纪念章、卫国戍边纪念章、献身国防纪念章、和平使命纪念章、执行作战和重大任务纪念章等。
然而,现有规定看似细致,却在实际操作中暴露了不少问题:
一、二、三等功虽然便于衡量等级,但在和平年代,是有配额的,许多达到标准的指战员未必能够获得奖励。因此,部队往往发放其他半岛体育各种形式的荣誉作为代替,而且从军委和四总部一直到军区、集团军甚至旅、营,各层级都可能发奖。
各种98抗洪纪念章:解放军抗洪纪念章、南京军区抗洪纪念章、步兵48师抗洪纪念章
在军队内部,这些奖励等级还算容易区分,高级别单位发放的同类奖励肯定分量更重,但当指战员退役、转业后,五花八门的荣誉及其层级,往往让地方上无所适从,干脆不认。
因此,即使只从军队角度讲,理顺荣誉体系也是至关重要的,并不仅仅是军人们的“面子问题”。长远来看,中国人民解放军还面临着统一祖国、保卫领土完整的艰巨任务。有必要在一等功之上设立分量更重,类似于美国国会荣誉勋章(Medal of Honor)的奖励。希望在立法过程中,能对此有所考虑。
奥巴马颁发国会荣誉勋章
国家荣誉的涵盖范围不单单是军队
中国人民从战火中凤凰涅槃,国家荣誉体系在最初阶段自然以军功为主,“文革”时期发展停滞,但在改革开放后飞速发展,大量铺开到非军事领域。
各行各业都有杰出人士为国家、为人民默默奉献,需要认可与鼓舞。但行业内部评比的统一性,往往比军事荣誉体系更差,毕竟军队还有相应的组织基础。而且跨行业的功勋等级比较,更是难上加难。
现在我国有“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等国家级的荣誉称号,以及政府特殊津贴等奖励形式;还为科学家设立了国家科学技术奖,技术工人则有“中华技能大奖”。近年来,还有“两弹一星功勋奖章”等特殊奖励。
两弹一星功勋奖章
团中央和全国妇联作为社群组织,也颁发各自领域内的国家级奖励,如“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奖章”等。
中国人事科学院原院长吴江,今年接受《国际先驱导报》采访时表示,“部门荣誉过多,使国家荣誉易被模糊混淆。近年来,国家一直在进行部门表彰奖励制度的规范工作,规范之后还有这300多项荣誉。显然,它们不能都作为国家荣誉界定。”
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情报研究院原院长张树华还曾举例说,中国有几十种科技类奖项,奖励范围相互之间多有交叉,奖励主体更是五花八门,有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协、发改委、团中央,还有各种专业学会,例如物理学会、煤炭学会等。
当然,这种现象并非中国独有,笔者查询发现,美国在科技领域的奖项也很繁杂,比如国家科学奖、国家技术创新勋章、优秀数学和科学教学总统奖、杰出科学家和工程师总统奖等等。农业部、国家标志与技术研究院、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教育部、NASA等十多个部门甚至下属司局,都有自成系统的功勋荣誉体系,包括勋章、奖章、奖状、荣誉称号等。当然,许多专业学会也有自己的奖项。
但存在未必就是合理。繁杂的奖励体现了各方需求,是历史遗留问题,但过去的条件现在很可能已不存在,需要全面梳理、整编。特别是,应有国家最高奖励予以“统领”。
比如美国有总统自由勋章(Presidential Medal of Freedom)和国会金质奖章(Congressional Gold Medal),作为授予非军事人员的最高奖励。法国则有荣誉军团勋章(就是皮凯蒂拒绝接受的那个),名号里虽然有“军团”两字,但自拿破仑设立开始,就不以军功为唯一的授予标准。
总统自由勋章与授予里根夫妇的国会金质奖章
拿破仑佩戴荣誉军团大十字勋章
再看北面的邻居。苏联解体后,荣誉体系不可避免地作出了大幅调整。继承自“苏联英雄”的“俄罗斯联邦英雄”,以及2013年起开始颁发的“俄罗斯联邦劳动英雄”是最高荣誉称号。最高奖励则是圣安德烈勋章,不带剑的版本授予非军事人员。
“俄罗斯联邦英雄”继承自“苏联英雄”,白蓝红三色旗原为红色
公务员不该领勋章?
名义上,草案关注的是“国家荣誉”,理应包括所有公民,甚至是有功的外国人士,然而社会上有人坚持认为,公务员或其他公职人员不应列入国家荣誉提名。其理由是,向公务员发放会带来“特权”,使得国家荣誉从此泛滥。
向公职人员颁发国家荣誉或地区的最高荣誉,其实并不罕见。比如日本的大勋位菊花勋章不仅颁发给首相和王室成员,也曾颁给最高法院院长;旭日大绶章的获得者有不少是内阁大臣和最高法院法官;瑞宝大绶章则曾授予检事总长、内阁次官等。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中国香港地区的最高荣誉奖励大紫荆勋章,有相当一部分发给了公职人员。比如“祸港四人帮”中的前香港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1993年至1997年在港英政府任首位华人布政司,回归后不久,便于1999年获颁大紫荆勋章。当然,她的“变色”是后话,彼时无人能预料。
香港特别行政区之所以有这样的勋章制度,并非中央政府在搞“特区试验”,而是继承自原殖民者英国的传统。一般布政司或财政司司长退役后都会获得爵级司令勋章(观察者网注:Knight Commander of the Most Excellent Order of the British Empire,简称KBE),曾荫权便是在1997年赶上末班车,获颁KBE,成为爵士。
在英国本土,高级公务员领受勋位、爵位往往是论资排辈,而非论功行赏,甚至有可能成为政治工具。英国政治“神剧”《是,大臣》中,对此就有辛辣的讽刺。内阁大臣企图花钱摆平外交事件,当高级公务员提出质疑时,部长竟以提名KBE对他进行“贿赂”。
《是,大臣》截图,大臣比划戴勋章的动作,堪称“无声胜有声”
公职人员领受国家荣誉,确实有可能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但因噎废食显然是不可取的。公职人员中固然有腐败、人浮于事等现象,但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的是主流,他们为国家做贡献,当然也应该纳入国家荣誉的评选范围之内,加强审核、公示、监督而非禁绝,才是合理的做法。
要“贵族”还是“人民”
上面提到的KBE,获得后就成了爵士,要用“sir”来尊称,这是英国贵族制度的体现。国家荣誉制度与贵族制度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是西方国家历史上自然形成的传统。简要地说,西方国家的形成和建立过程是由贵族集团主导的,人民只是参与者,不是国家主体。这一点,与中国这种通过民族解放和人民革命建立起来的人民共和国截然相反,对于中国来说,新中国就是人民通过浴血奋战建立起来的,建成之后的国家,也是人民主体的国家。
国内有些言论,称国家荣誉将“唤醒中国精英强势阶层清醒的社会认识和强烈的国家与社会担当”,能够引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贵族精神”,希望在这个制度上与西方国家接轨。这可以说是误判了历史,也搞错了现实。
范仲淹的名言没有错,设立国家荣誉也很正确,但在今天中国,这都和“贵族精神”搭不上关系。在近现代中国历史上,真正拿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精神奋起救国者,恰恰就是“泥腿子”群体。细数一下那些抛头颅洒热血的革命志士,获得八一勋章、独立自由勋章、解放勋章的老兵们的个人身世,其“人民性”一目了然。建国后参加了抗美援朝、对印自卫反击战、对越自卫反击战、珍宝岛反击战的解放军官兵,以及在建设祖国的各行各业的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也大多都是典型的人民群众。
再往前追溯,中国历史上大部分时间都是一个社会结构比较扁平的“平民主义”国家,至迟自汉朝建立以后,类似欧洲、日本社会那种长期稳定的世卿专政就没有了,成为以平民为主体的国家。所以,在今天的中国建立国家荣誉制度,无论从哪方面讲,都只能是“人民”的制度,而不是“贵族”的。
完善国家荣誉体系,目的是激励每一个中国人为国家、为人民、为社会做贡献,激发国家认同感,凝聚全民族的力量。草案中,国家荣誉称号名称将冠以“人民”两字,最高勋章是“共和国勋章”,这正是对中国特殊历史和现实的一种最好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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